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长江经济带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基础设施REITs。
《指导意见》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等四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
其中第3项重点任务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
- 支持符合条件的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发展。
- 支持长江经济带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 支持公募基金管理人积极布局相关主题公募基金。
- 研究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指数,推出更多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指数化投资产品。
- 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
据了解,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