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首批9单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发行上市,受到市场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目前总体运行平稳。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958号文),最大亮点之一就是贯彻中央有关要求、顺应市场呼声,将基础设施REITs试点范围拓展到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旅游、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这些领域事关国家战略、关系国计民生,优质资产规模较大,必将为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助力“双碳”目标,新增清洁能源基础设施
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对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调整能源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到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从目前的15%左右提高到25%左右。未来很长一段时期,清洁能源必将面临建设任务重、融资需求大的局面。在清洁能源领域发展基础设施REITs,将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筹集清洁能源新项目资本金,也有助于形成“投、融、管、退”闭环,加快资金周转,调动各方面投资这一领域的积极性,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光伏发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发展较快,形成了大量优质存量资产,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已具备较好条件。截至2020年底,我国水电装机3.7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3149万千瓦)、风电装机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952万千瓦、核能装机4988万千瓦。如按照风电和光伏发电5000元/千瓦的投资成本估算,仅这两个领域存量项目规模就达2.6万亿。这些项目普遍初始投资规模大,但建成后的运营成本较低,投资回报稳定,比较适合发行基础设施REITs。
未来若干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将呈现快速增长,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到2030年,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预计投资规模3万亿元。据测算,“十四五”期间全国水电将新增装机7000万千瓦,2025年达4.4亿千瓦;核电将新增装机2000万千瓦,2025年达7000万千瓦。此次958号文把风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纳入试点范围,不仅可为这一领域新增投资提供有力资金支持,新项目稳定运营一段时间后,也可为基础设施REITs提供更多优质的发行标的和底层资产。
要注意的是,清洁能源存量项目有的用地面积大、占地性质复杂,有的是租赁用地,并不持有产权;不少项目有大量财政补贴,并存在补贴资金到位不及时等情况;此外,新能源消纳压力也将持续存在。因此,清洁能源项目的原始权益人如有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意愿,需要尽可能研究解决好土地手续合规性、政府补贴落实、市场消纳空间等问题,选择优质项目参与试点。
二、瞄准加强民生基础设施供给,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属于重要的民生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REITs是其投融资改革创新的必经之路。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明确指出,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社会民生领域重点任务。这一规定,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关系民生福祉、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定位,为发行基础设施REITs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上看,保障性租赁住房也是按基础设施类项目实施的。在用地方面,原国土资源部发布施行的《划拨用地目录》明确,对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而现实中许多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是以划拨方式提供,就是基于这一规定。在资金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来源多为政府资金,如重庆市由政府主导建设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长租房,截至2020年已建设面积近4500万平方米,总投资1400余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 180 余亿元。在运营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主体多为国有企业,如重庆、深圳等地都有专门的国企提供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以保障服务民生的公共属性。因此,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商业化地产之间界限清晰,有本质区别。
此次958号文,将试点范围明确限定在4个直辖市和29个人口净流入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等。这些地区具有稳定的租赁住房市场需求,与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和“十四五”规划精神完全吻合。“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958号文提出在这些地区开展试点,既可以对保障住有所居发挥重要作用,也具备足够的市场空间,较好兼顾了试点的示范性与可行性。
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主战场之一,有利于贯彻“房住不炒”定位,解决刚毕业大学生、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城市中低收入者等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具有重大意义。一是保障性租赁住房本身收益符合基础设施REITs产品要求,稳定的市场需求能够为项目带来稳定现金流,且资产收益水平受经济周期和市场波动影响较小。北大光华学院有关研究显示,广州公租房以投资成本5000元/平方米计算,租金收益率可达约5.5%。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回收政府投资资金,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新增租赁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供应。三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化运行程度不高,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空间,发行基础设施REITs、引入专业运营管理机构,有利于提高其运营水平与服务效益,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良好的住房租赁服务。
三、致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新增旅游基础设施
近年来,随着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消费观念持续转变,对旅游的需求不断增长。同时,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旅游行业取得较快发展。根据文化旅游部统计,国内旅游旅游总收入从2010年的1.57万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6.6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7%,远超同期GDP增速。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旅游需求将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据市场机构预测,2025年国内旅游人数将突破83亿人次,旅游收入接近10万亿元。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现消费高质量发展。
按照在产业链上所处的位置,旅游资产可分为上游重资产资源类、中游分销渠道类、下游产业服务类等。其中,重资产资源类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投入大,投资回收周期长,具有较大的融资需求,但相关的融资工具却并不多,基础设施REITs有望成为这一领域重要的权益型融资工具。“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推动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纳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本次958号文将旅游类项目纳入基础设施REITs试点范围,顺应了市场需要和行业诉求,意义重大、非常及时。
本次纳入试点范围的资产包括自然文化遗产、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等具有较好收益的旅游基础设施。一方面,这类项目总量大、层次高、覆盖范围广。其中,自然文化遗产共包括37处文化遗产、14处自然遗产、4处自然文化双遗产;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截至今年6月文化旅游部共确定306个。泰山、黄山、九寨沟、浙江乌镇、广州长隆等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景区都在其中。另一方面,这些项目收入相对稳定,有的依靠门票收入就能实现稳定回报,适合先行先试开展试点。
当然,不是所有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都适合参与试点。比如有的景区是纯公益性项目,没有收费或收费较低,并不具备发行REITs条件;有的项目用地性质较为复杂、产权关系不够明晰等。所以,参与试点的项目应当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经营收入稳定,用地等手续规范,产权清晰可转让,符合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基本条件。
四、加强水安全保障和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水利基础设施
水利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等特征。“十四五”规划《纲要》在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部分,专设一节强调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经过多年建设,我国已形成大量水利基础设施资产。据统计,水利建设全年完成投资额已从2012年的3964.2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6711.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7.8%。将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纳入试点,有利于促进盘活水利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促进新增项目的投资建设。
水利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灌区工程、堤防建设与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等。其中,堤防建设与河道治理等水利工程一般为公益性质,工程投产后难以产生现金流。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以及具有供水、发电、灌溉等工程任务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在工程投产后能产生供水、发电等效益,如三峡水利枢纽就具备防洪、发电、航运等多项工程任务。此次958号文将具有供水、发电功能的水利设施纳入试点,就是将水利基础设施中适合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项目纳入了试点范围。
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开展试点,要注意做好资产重组,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具有稳定收益的资产切割出来,进而达到试点对资产权属清晰、收益稳定的要求。
总体而言,958号文将基础设施REITs试点范围进行拓宽,朝着规范化、多样化的方向不断迈进,让REITs的价值得以更好地发挥,令人鼓舞。期待REITs的中国道路越走越宽,行稳致远。